山西大同案审判长回应:揭露事实 细节被扒!床单上的精斑成铁证
发布时间:2025-04-17 07:19 浏览量:14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终于有了结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因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案中席某某三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这起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在一审时案件如何定罪等方面都备受争议!
男方席某某与女方于2023年1月30日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并于2023年5月1日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家交付了10万元彩礼和7.2克戒指!
案发于订婚后的第二天,即2023年5月2日。席某某不顾女方的明确反对,强行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女方在事后报警,并退还彩礼,但男方拒绝接收!
在整个案件中,男方席某某的母亲非常肯定的认为儿子是无罪,有网友们也认为席某某是被冤枉的,甚至还有网友认为女方就是有预谋的骗婚!
可是最后二审的结果却狠狠的打在了席某某母亲的脸上。
而许多网友也提出问题。二审之所以维持原判是否是和女方母亲吴女士与席某某的通话录音来判定的席某某强奸?
女方母亲询问:“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席某某回应:“嗯”或“哦”。
女方母亲追问:“你对吴某某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席某某回应:“噢噢”或“嗯”。
这段录音被作为一审判决的重要证据。席某某在二审法庭上解释称,当时没有反驳主要是出于对女方长辈的尊重,并非认罪!
虽然在一审中录音是重要的证据,但是在二审中除了电话录音之外,有了新的完整的清晰的证据链!
第一:在案发的床单上检测出精斑,包含席某某和女方的DNA成分。
第二:法医确认女方身上有抵抗性软组织挫伤,证明女方进行了反抗。
包括110接处警电话录音、行车记录仪中的音频资料、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鉴定意见以及电梯监控视频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判定席某某的犯罪事实。
法院强调,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关键要素。即使双方已订婚,只要女方明确表示拒绝,任何强行发生性行为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
希望此次案件能给一些男性给一个警告!订婚不是你逼迫女性发生关系的挡箭牌。
对此各位觉得二审的判决合理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