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园法语】网上售卖被套路,三倍赔偿却落空?
发布时间:2026-05-07 17:49 浏览量:2
你遇到过这种情况吗?自己在网络平台售卖闲置物品,买家下单后索要卡密,随后直接拉黑你,你的权益受损,能主张三倍赔偿吗?
(图片来源于AI)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3日,赵某在某网络平台收到一条私信,用户“宋某”称要购买其在平台上售卖的星礼卡,并要求:“不用邮寄,直接把卡密发我就行,我这边确认付款。”赵某见对方已下单,且不断催促,便将卡密发了过去。可宋某又提出新条件:“必须把卡面折断,才付款并确认收货。”赵某照做后,宋某立刻取消订单,并将卡内金额转入自己账户,随后拉黑赵某。赵某将宋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商品截图、平台实名认证信息、转账记录以及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认定宋某取得涉案星礼卡后未向赵某支付货款的事实。宋某在获取赵某卡密后,未支付任何对价,诱导赵某毁损卡面、取消交易并拉黑,明显构成违约。故宋某应向赵某支付货款。赵某主张的三倍赔偿并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宋某与赵某之间的交易,属于平等主体之间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均应遵守。宋某未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偿付责任。但赵某作为卖方,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因此无权主张“三倍赔偿”。三倍赔偿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护身符”,卖家的权益主要靠民法典来守护,若金额较大,涉嫌诈骗,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总之,卖货之前看清对方、留好证据,才是最好的“防坑”之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原标题:《【漆园法语】网上售卖被套路,三倍赔偿却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