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卖淫遇查房为躲警察坠楼身亡,家属索赔121万,法院这样判
发布时间:2025-09-25 08:21 浏览量:1
看完下面的这件事不禁感慨一下,房东:我也是真倒霉.....
山西男子王某租下一套6楼的房子后,压根没按常理居住,反而偷偷干起了容留卖淫的勾当。32 岁的张某是他联系的“失足女”之一。
那天中午,有群众匿名举报了这处“淫窝”,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敲门声响起的瞬间,屋内的王某彻底慌了神,他不仅没开门配合,反而死死反锁房门,用身体抵着门阻碍检查。
屋里的张某更是吓得魂飞魄散,她太清楚被抓的后果:不仅要面临处罚,家里的丈夫和孩子也会抬不起头。
在极度的恐慌中,张某做出了最愚蠢的决定。她冲进南侧卧室,一把推开窗户,扯过床上的床单就往排水管上绑,想顺着床单从6楼滑下去逃跑。
旁边的王某看着这惊险一幕,只是嘴上喊着“不能跳、不能跳”,脚却像钉在原地似的,没上前拉一把。悲剧就在下一秒发生:紧张到发抖的张某没抓稳床单,整个人从6楼直直坠了下去。
救护车呼啸而至,可送到医院时,张某已经没了呼吸。消息传到家属耳朵里,悲痛瞬间淹没了这个家庭。
他们无法接受亲人以这样的方式离开,思来想去,把矛头对准了两个人:容留卖淫的王某,还有房子的房东陈某。“要是王某不组织违法活动,要是房东管好房子,她根本不会死!” 家属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21万元。
可法院的判决,却让所有人都愣住了。一审、二审法院一致认定:王某赔偿5万元,房东陈某不承担任何责任。家属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结果还是被驳回。
法院认为,王某确实有错。他组织违法活动,遇检查时还反锁房门抗拒执法,客观上加剧了张某的恐慌。
但他并没有直接逼迫张某跳窗,两者之间只是间接因果关系。更关键的是,张某已经32 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该清楚从6楼爬窗的致命风险,而且遇检查本应配合,而非选择逃跑,所以她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
至于房东陈某,法院的理由更充分:房子租出去才一个多月,王某按时交租,房东没有理由频繁上门检查,也根本不知道房子被用来干违法的事。而且张某的死是自己跳窗导致的,跟房屋的安全设施一点关系都没有,让房东担责确实没道理。
现在这起案件已经尘埃落定,王某因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刑,5 万元赔偿也早已执行。可留在人们心里的讨论还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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