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之后破损货物该归谁?法官巧破执行僵局

发布时间:2025-10-28 11:42  浏览量:3

一边是拿到赔偿款的权利人,一边是惦记着破损货物的义务人,执行僵局如何破解?兴义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用一场“现场办公”,给出了圆满答案。

案件回顾:雨水返冒引纠纷,判决之后遇新题

兴义市某家纺店的烦恼,源于一场大雨。因楼上房屋擅自改建排污管,导致暴雨时雨水返冒,店内货物与装修设施受损严重。经兴义市法院审理判决,由余某、谢某二人共同承担80%的赔偿责任,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总额共计52322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问题并未就此解决。家纺店迟迟未收到赔偿款,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来,赔偿方并非无力支付,而是与家纺店就一个“看似不重要”的问题杠上了:那些已经获得赔偿的受损货物,到底该归谁?

陷入僵局:各执一词互不让,履行之路被“卡住”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发现,案件卡在了一个“情理之中、法理之外”的节点上。

义务人认为:“我们既然赔了钱,这些破损的货物理应归我们处理。”而家纺店则坚持不愿交出货物。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导致义务人迟迟不愿支付赔偿款,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情况,法院首先进行了执前督促,并组织双方到庭协商。但“桌面上的谈判”未能成功,双方情绪对立,互不让步。

破局之举:法官现场来普法,巧解“残值”千千结

眼看协商陷入停滞,承办此案的执行干警决定转变思路——去现场!

近日,执行干警来到某家纺店,实地查看受损货物的现状。在堆放的二百余件受损货物前,执行干警组织了一场“现场调解会”。

执行干警没有简单地进行说教,而是针对核心争议,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析理:“本案中,判决的赔偿金额是按照财产受损前的市场价值计算的经济损失,并没有扣除财产的‘残值’。因此,在法律上,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各位义务人,有权按照责任比例,分享这些残留货物变现后的价值。”

一番深入浅出的讲解,如同拨云见日,让双方当事人瞬间豁然开朗。原来,纠结于心的问题,答案早已写在法理之中。

案结事了:当场履行化干戈,司法温度暖人心

道理通了,心结也就解了。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三义务人立即将赔偿款及诉讼费共计52880元全额支付给家纺店;同时,双方共同清点二百余件受损货物,将其残值交付给其中一位义务人谢某。

一场因“残值归属”而引发的纠纷,在执行干警用心用情、机智灵活的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这不仅避免了衍生诉讼,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法院执行,绝非‘一执了之’的机械操作。”兴义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陈洪介绍说,“执行干警们,在工作中不是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用心寻找矛盾根源,精准化解矛盾,从源头上避免衍生纠纷,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案结事了’深刻内涵和‘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