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留学梦断!留学中介“保录”真的可信吗?怎么避免被套路?

发布时间:2024-12-24 17:15  浏览量:6

近日,一起涉及教育中介的纠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南京李女士 为孩子申请香港某大学的“保录”服务,支付了70万元中介费,但入学一年后,学校发现申请材料存在伪造情况,最终孩子被退学。此事件不仅打乱了孩子的教育规划,也对家庭造成了巨大心理压力。

李女士的孩子原本成绩符合国内211高校录取标准。中介通过伪造美国高中的身份及IB成绩帮助孩子申请进入该大学。然而,学校后续调查发现了材料造假问题,随即作出了退学处理。 李女士要求中介赔偿200万元,并质疑中介未尽告知义务,私自伪造材料以促成交易。

近年来,“保录”成为部分教育中介机构的营销噱头,吸引众多家长为孩子追求名校梦想。 所谓“保录”其实就是帮助学生伪造资料,除了学历造假、英语成绩造假,还有安排教授写推荐信的,且打包票保证教授是真实的,可以官网验证“假一赔十”。然而, “保录”背后隐藏的不仅是诚信问题,更是对教育公平的破坏。部分中介机构通过伪造材料或虚假信息获取录取名额, 不仅严重损害学校声誉,也影响学生的未来发展

佛山市普法宣传消费教育家园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

季江凯律师分析:

教育中介机构为了赚取高额中介费,以“保录取”为名伪造材料帮助消费者获得名校录取资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教育中介机构隐瞒高校录取真实要求,通过“伪造材料”方式两头骗,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教育中介机构应向消费者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因教育中介机构的欺骗行为错过了国内大学的录取机会,因教育中介机构造假也无法如期毕业, 应有权向教育中介机构索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消费者有权向中介机构索赔三倍赔偿。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佛山市出国留学消费教育家园(金吉列留学佛山分公司),为各位学生及家长总结了常规海外院校申请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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