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虚增200亿、8万股民被套牢
发布时间:2026-09-14 11:44 浏览量:2
本文基于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交所公告、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及权威媒体公开报道整理撰写。文中涉及的当事人、案件事实均以司法机关、监管部门最终通报为准,本文仅作商业案例复盘与市场生态观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针对任何机构及个人做主观定性。
2025年11月11日,深交所一纸摘牌公告,宣告了A股27年老牌央企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ST高鸿,000851)的退市结局。在此之前的9年里,这家大唐电信旗下的“三儿子”,通过“资金-合同-物流单据”全闭环的空转贸易,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最终以35天33个连续跌停、8万股民血本无归的惨烈方式,揭开了央企体系里一场荒诞的“存在感”造假游戏。
先说说高鸿股份这个“三儿子”是怎么来的。在大唐系里,大哥大唐电信能赚钱,二哥大唐移动有技术,老三高鸿股份营收看着几十亿,利润薄得像纸,是集团里名副其实的“鸡肋”。控股股东电信科学研究院持股12.86%,十年不增资、不减持,就这么“挂着”。说白了,它就是个“用来占位置”的存在。
高鸿股份的造假时间线,恰好与中央巡视组进驻电信系统的节奏形成诡异的“巧合”。2014年底,中央巡视组进驻联通,一个月内收到2000多件举报信,中国电信原董事长常小兵于2015年12月被查,通报中赫然出现“干扰中央专项巡视工作”“整改落实不力”的罪名。
就在2015年,高鸿股份的造假“开工”了。通过子公司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供应商和客户全由江庆撮合,资金、合同、物流单据形成完美闭环,却没有一台货物实际流转。2019年,造假达到顶峰,当年虚增营收56.34亿元,占披露营收的49.38%,虚增利润占当年利润总额的64.88%——几乎一半收入、超六成利润都是凭空捏造。
2017年7月,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原院长、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原董事长真才基落马。这位执掌大唐系10年的“掌门人”,正是高鸿股份的“亲爷爷”。他通过公关公司马伯乐收受徕卡相机、镜头,为情妇购买生活用品,折合65万元,换来的是大唐电信西安研发中心项目、海外收购配合,非法获利9000多万元。高鸿股份造假的前半程,恰好是真才基执掌的最后几年。
更耐人寻味的是,高鸿股份的造假链条并非由公司内部单独完成,而是与外部势力深度绑定。南京庆亚实控人江庆,既是假贸易链条的操盘手,也是高鸿股份时任董事曹秉蛟的配偶——造假资金在自家企业之间循环流转,形成了“内部人+外部人”的完美闭环。
巡视组前脚抓人,高鸿股份后脚就开始“刷流水”,这一刷就是6年。直到2023年,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尖锐质疑其贸易业务商业实质,2024年审计机构连续两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场持续9年的造假才终于败露。
最让人费解的是,高鸿股份9年虚增近200亿营收,对应的虚增利润却只有7622万元,平均每260元假营收才换来1元假利润,这桩“买卖”怎么算都是亏的。但对高鸿股份而言,造假的目标从来不是利润。民企造假多半是为了套现,而央企“鸡肋”造假,多半是为了在庞大的体系里证明自己的存在。200亿假营收喂饱的不是股民,而是央企序列里的座次、银行的授信、发债的额度,以及领导进步的成绩。
更荒诞的是,2020年高鸿股份还拿着虚假财务数据实施欺诈发行,募走12.5亿元。而在证监会批准前,保荐机构在相关文件中不仅没有察觉造假,反而签字“打保票”。在国新证券作为保荐券商、持续督导券商的2015-2021年度,高鸿股份7年财务造假金额达187.47亿元,占9年造假总额的94.32%——直到2022年督导券商变更为中国银河,造假金额才直线下降。
2025年8月,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高鸿股份责令改正、警告,合计罚款1.35亿元;对董事长付景林罚款750万元,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罚款600万元,市场禁入5年;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江庆被罚700万元,同样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2026年4月,证监会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高鸿股份罚款1.35亿元,对10名相关责任人共处罚款3375万元。
上海证券报在报道中指出,此次对高鸿股份的重罚,“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以及严打‘害群之马’、维护证券市场公平秩序的决心”。证券时报评论则强调,“全链条追责方能筑牢市场防线”,针对案件中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明确表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但这一切已经无法挽回8万股民的损失。2025年9月1日至26日,高鸿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发面值退市,直接跳过退市整理期。从8月8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起,到9月30日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35个交易日里33个跌停,股价从2.21元直坠至0.38元,跌幅逾八成。8万投资者被这场“断崖式”暴跌吞噬,几乎血本无归。
退市不等于免责。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目前,多个律师团队已代理受损投资者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维权进程持续提速。
《中国经营报》援引业内专家观点指出,除了已经落地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还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专家建议,为了防止下一个“9年造假”出现,应在审计模式、公司治理、监管监测层面进行范式转换——不能再依赖事后处罚,而要建立事前预警、事中拦截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如今,高鸿股份已经退市摘牌,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损投资者的民事索赔诉讼仍在持续推进。但那些被虚增的200亿营收、被浪费的9年时间、被掏空的央企信用,再也无法挽回。
这场长达9年的造假游戏,始于巡视组进驻的敏感节点,盛于央企体系的“存在感”焦虑,终于审计机构的“撂挑子”,最终以8万股民的血本无归收场。它撕开了央企体系里一个隐秘的角落:当一家企业不需要为利润负责,只需要为“存在感”负责时,200亿假营收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而买单的,永远是最弱势的普通投资者。
1.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2026〕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高鸿股份财务造假案)
2. 交易所公告: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公告、年报问询函、退市整理期相关公告
3. 监管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常小兵、真才基等落马通报)
4. 权威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经营报》《证券日报》《经济观察报》等公开报道
5. 行业数据:Wind数据、同花顺iFinD等金融数据终端统计
6. 司法文件:相关民事索赔案件管辖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息
说明:文中涉及的“业内分析”、“市场观点”、“业内人士透露”等表述,仅代表公开舆情梳理与行业分析,无官方司法定性,所有事实认定以司法机关、监管部门最终公开通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