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10月工资!这些人将提前发,别被套路少发了→
发布时间:2025-09-29 05:01 浏览量:2
盼望着、盼望着
假期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小伙伴们的
假期计划准备好了吗?
有人忙着抢票旅行,有人躺着宅家追剧
……
而有些天选打工人却要
加班!
别叹气,稳住
法定节假日工资该如何发放?
广州大“真”探带你详细了解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30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月工资支付日在1日-8日的,工资可以提前发。不少单位会在每个月的5日前发工资,这就意味着中秋、国庆节假期有不少单位9月底就会提前发放工资。
加班工资发放,
须防这些误区!
误区01:
安排“补休”可拒付加班工资。
真相: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补休或调休代替加班费。
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若在国庆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会导致其错过特定意义的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活动,这是无法通过事后补休弥补的,因此法律规定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补休后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不包括“法定休假日”,可见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调休免除自身依法支付相应加班工资的义务。用人单位应自觉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方能激发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加班费怎么算?
国庆中秋假期中,10月1日、2日、3日、6日属于法定节假日。10月4日、5日、7日、8日,属于放假期间的休息日。国庆假期加班费计算方法为:
10月1日、2日、3日、6日: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10月4日、5日、7日、8日: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图片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加班8天能拿多少加班费?
以月工资基数8000元为例,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法定假日加班费(4天)日工资 = 月工资 ÷ 21.75 ≈ 367.82元
单日加班费 = 日工资 × 300% ≈ 1103.45元
4天总计:1103.45 × 4 ≈ 4413.8元
调休日加班费(4天,假设无补休)单日加班费 = 日工资 × 200% ≈ 735.64元
4天总计:735.64 × 4 ≈ 2942.56元
合计加班费:4413.8 + 2942.56 ≈ 7356.36元
加班费7356.36元加上正常发放的工资8000元,月薪将近翻倍。
误区02:
只是“值班”不必付加班工资。
真相:
把“加班”说成节日“值班”,就能回避给员工加班工资?这完全是自欺欺人的小伎俩。“值班”与“加班”虽只是一字之差,却含义迥异。
值班和加班有什么区别——
(1)工作目的不同。加班是为继续完成经营性工作。值班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突发事件和意外事件发生。
(2)工作内容不同。加班的工作内容与正常工作期间一致。值班主要是基于单位生产、消防、行政等需要,从事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3)工作强度不同。加班与正常工作的工作强度无差别,加班期间无法休息。值班通常可以休息。
(4)报酬标准不同。加班费有法定标准。值班相应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公司如果安排“在日常的各自岗位从事生产”,显然不属于值班,属于偷换概念。
误区03:
发“红包”可少付加班工资。
真相:
红包≠加班费。
红包和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加班费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红包则是用人单位自愿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肯定和鼓励,是一种福利,而且给多给少并无硬性标准。用人单位以红包冲抵加班费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应该如何维权?
员工拿不到加班费怎么办?可拨打热线12333进行举报,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提醒的是,员工需保存好加班的证据,比如加班通知、考勤、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如果担心因此而被“炒鱿鱼”或“刁难”,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假期即将来临,
欢度节日的同时,
依然不能放松警惕之心,
不让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
骗局01:机票退改签类诈骗
赵先生不久前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自称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声称赵先生的航班延误,需要退给其300元延误费。赵先生信以为真,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下载了一款名为“云服务”的APP。随后,对方以需要验证资金为由,要求赵先生打开该APP的屏幕共享功能。赵先生按照对方指示进行操作,分多笔向对方账户转账35000元,后发现联系不上对方才意识到被骗。
真相: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订票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冒充航空公司或民航局的工作人员,以骗取信任。初步取得受害人信任后,骗子就谎称由于飞机故障、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需要受害人改签或退票,并主动提出给予赔偿金。以“转账验证账户安全”“转账确保理赔通道畅通”等借口把受害人引导到虚假的“航空公司”钓鱼网站,并输入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从而实施诈骗。
图片来源:绍兴公安
警方提示:
1. 购票时应选择正规的航空公司网站或者机票代理商,通过其他途径有可能会造成个人航班信息泄露,甚至会遇到钓鱼网站,造成经济损失。
2. 当接到航班、高铁、火车需要改签退票的电话或者短信时,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不要相信短信中的不明链接或者联系方式。
3. 正规平台办理退票不需要在退费前支付其他费用,退款一般返还至原支付渠道,如遇到索要费用、转账刷流水等情况时,请务必提高警惕。
4. 如遭遇网络诈骗,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报警求助!
骗局02:低价旅游骗局
王先生计划国庆假期和家人出游,兴奋地在网上寻找旅游团。不久,王先生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某旅行社推出特价旅游团”,价格异常低廉,附带美丽的风景图片。王先生心动不已,立刻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与网站客服交流后选择了心仪的路线,并全额支付5000元费用。出发前一天,王先生试图联系网站客服,却发现网站已经无法打开。
真相:
诈骗分子在各大社交平台发布虚假的低价旅游信息,吸引受害人关注,或者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联系受害人,发送虚假网址诱导受害人转账付款,随后销声匿迹。
警方提示:随着国庆长假的到来,旅游市场也将迎来高峰期,一些不法旅行社以“低价游”、“零团费”等噱头吸引消费者报名参团,实则暗藏消费陷阱。
1.谨慎选择旅行社:参团旅游前,应仔细甄别旅行社资质,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
2.警惕“低价游”陷阱:对于价格异常低廉的旅游团,消费者应保持警惕。部分低价团往往会在行程中安排购物点或自费项目,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3.签订旅游合同:在报名参团前,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旅游行程、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