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住起诉说他们不换床单的顾客,冒了多大风险?

发布时间:2026-08-28 21:07  浏览量:4

第一时间收到公关知识

我是出差住酒店要带一堆东西的姚素馨

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不再继续看小作文延伸出来的各种神梗,写点正经东西。

聊聊“全季酒店血迹事件”发展到了品牌方起诉了当事人高先生的事儿。

前阵子关于企业提起诉讼的案例,不管判决结果怎样,舆情场上几乎都是以品牌方大获全败收场的。

华住还敢起诉非说他们不换床单的高先生,图个什么?

01

事情本身不是很红,先来说说来龙去脉。(备注:基本内容均来自高先生的表述。)

当事人高先生是一位设计师、也是一位视频博主。

6月26日,高先生出差来了上海,入住全季上海虹桥火车站航中路地铁站酒店,房费为412元。

入住三四十分钟后,高先生猛然发现,枕头下的床单上,有两处干涸的不明血迹,长这样的:

高先生觉得这TM明显没换床单啊,随即叫来店员要个说法。

店员给的说法是:床单都是新换过的,血迹可能是洗涤厂的问题,也不排除是高先生自己的血迹。

高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02

至此,整个事件的最大分歧已经出现。

在高先生看来,床单上出现这个样子的血迹,

有且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床单没换。

这也是最符合我们普通人的第一个直觉判断。

但在酒店看来,出现血迹至少可能有3种情况:

A)床单确实没换;

B)洗涤环节没洗干净,换上去的床单有污迹;

C)换了,换上去的也没问题,血迹是顾客自己弄上去的。

酒店不认A,觉得是B和C里面的一个。

有区别的是:B情况就是酒店的问题,换了不干净床单上去,也是不对的;C情况就是顾客的问题,说得难听点就是碰瓷。

03

公关经常遇到需要“澄清”的东西,

最难的一种是你要证明你没做过。

相对而言,

证明“做过什么”,通常容易一些。

我们对着图片看了半天,血迹瞅着确实不太新鲜,不像进入房间不到几十分钟的顾客刚刚弄上去的。

但,公关一定要保持头脑清楚,

事件核心不是这血怎么回事,而是有没有换床单。

华与华众多难以描述的创意中,我认为给华住做的“爱干净,住汉庭”算是很不错的,品牌方出去推广的时候也拿这个点打了很久。

靠“爱干净”完成原始积累的品牌,如果

被做实床单都不换,就真的可以歇菜了。

所以,相比换上去的床单也有问题的B选项,

没换床单的A选项才是致命的。

证明血迹可能有点难度,证明某间客房床单是不是更换,在我看来,还挺容易。

酒店的走廊都有监控。找到收拾房间的视频,就可以看到保洁推车出现在门口。

是的,房间内的实时作业状况拍不到。但,如果你看到一名保洁人员确实拿了叠好的新床单进入房间,一段时间之后,又看到他把团起来不规则的脏布草带出来,那合理推测就是“换过床单”了,是吧。

04

顾客提出要看整理房间视频,如果酒店给看,大概率就可以“一清二楚”。

上述都是我的脑回路。

我们看下实际上的处置应对情况,应该比你以为的闹腾很多。

前面说了,高先生的操作1,是

叫来店员进行第一次沟通

,店员否认没换床单。

这里,店员还有一个

点炮行为

,说血迹是高先生自己弄的。

我们现在都是按照高先生的说法在捋,考虑后面要去验血什么的,我倾向于认为

当时说了至少类似的话。

一线员工平时会遇到很多“神仙顾客”,容易产生这类联想。但是,对于某个具体顾客来说,他没做的话,肯定就是巨大的冒犯。

05

操作2,

高先生要求见领导。

具体要求是:“店长10分钟内赶到现场当面处理”。

店员则表示店长不在、正在忙事情,再次说床单的问题出在洗涤环节。

我们也不知道店长是真来不了,不想来,还是平时就按这个回复培训的。

高先生说了如果店长不来,他将“将把视频发布到网络”。

最终,店长没有出现。

06

操作3,

高先生要求换房间。

店长没来,店员给到高先生的处置方式是,可以换床单,不能换房间。

这里再次出现信息缺失,不知道门店是没房间了,还是换房间不合规,或者是不能惯着高先生,反正在高先生认为“诉求始终没有得到满足”。

至此,双方算是谈崩了。

07

操作4,

高先生拍摄照片、视频,保留证据。

既然酒店不认,高先生开始进入拍拍拍模式。

原视频下掉了,但是在媒体的视频报道中出现了几个片段。

后面发在网上的一系列内容,还挺“有头有尾”的,从房间里开始,都有物料。

08

操作5,

高先生带被子离开酒店。

高先生还写了一段关于“下楼时却遭遇电梯故障,被困了几分钟”的经历,画面里可以看到他拿着布草,高先生说是“带着留有血迹的床单作为证据准备离开酒店”。

Emmmm……只要不是故意关停电梯困住顾客,电梯正好坏了也能算是赶寸了,还能说明什么?而且,

酒店房间的东西,能拿出去吗?

但是在高先生看来,电梯故障是酒店故意设置的。

09

操作6,

高先生要去医院,要做血迹鉴定。

因为“这一连串的遭遇”,高先生觉得自己“身体不适”,要去医院。

在店员的陪同下,一起去了。做完“体检”,高先生提出要对床单上的血迹进行鉴定。

医院表示:无法开展该项鉴定。

既然医院说了不能检测之后,酒店员工应该就觉得没什么事儿了,就回去了。

结果,高先生杀了个回马枪,再次前往医院,并且自费抽血拍照。

而且,在上海没做成血液检测之后,高先生还把全季的床单拿!走!了!

要做检测之心,坚若磐石。

10

操作7,

高先生报警。

因为血液检测相关的“此类鉴定需由公安机关到场备案”,高先生还报警了。

报警后,上海警方以跨区为由未介入。

11

操作8,

高先生向华住总部投诉。

有了这个操作,华住内部通路正常的话,事件已经从“门店”,

传递到了客服或者公关相关部门。

12

操作9,

高先生下单14天,但没去住。

“在涉事酒店一次性下单14天、总计费用5989元,但实际并未入住,而是住在其他酒店,等待总部处理。”

媒体报道里真的有这个,放张图证明不是我瞎说的。

高先生说,这是为了“想第一时间知道接下来两周,华住到底有没有对该酒店进行处理,比如停业整改等。”

真的不明白这是什么操作,有懂的可以留言跟我们说说。

13

6月29日,华住总部客服致电高先生就血迹问题作出回复,称经酒店核实,床单已做到一客一换。

华住总部客服具体怎么向高先生说明的,他没有说,这也是我们目前看下来

华住给的唯一的回复。

但从后续还有一大堆的东西看,高先生并不接受“一客一换”的说法。

14

操作10,

高先生全网发布视频。

7月1日,高先生将自身遭遇整理为维权视频,发布于多个平台,累计播放量达数百万次,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目前这些视频内容全被下掉了,从后续媒体报道中高先生提供的截图来看,维权的措辞还是比较激烈的。

15

操作11,

高先生亮农村人身份。

在高先生维权的相关内容中,开始给自己叠BUFF。

16

操作12,

高先生持续投诉。

高先生的说法是:“多次与涉事门店、华住会沟通,提出前往企业总部协商解决,始终未得到明确答复。”

这个“多次”,后来有个明确数字,

44次。

你是华住的话,

会不会判定这个人说不明白了,策略上直接放弃“沟通”解决。

17

操作13,

高先生向12345投诉。

我们在媒体报道里没有找到高先生拨打投诉电话的具体时间,但是翻到7月8日上海12345针对他的投诉电话进行了答复。

12345是这样回的:“依据华住集团提交材料,认定本人维权内容不实,建议自行司法起诉”。

注意,12345拿到的华住的材料,不支持高先生的维权。

18

总的来看,

高先生的各种操作,都没走通。

高先生用自己的账号,在各个平台发布内容进行维权。

结果,不同平台的所有视频内容都被投诉下架了。

有的账号被封禁了180天。

微博账号直接禁言。

注意,不是内容没了而已,而是账号受到了处罚。

高先生想要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投诉,12345也站在了华住这边,认为高先生的维权内容不实。

高先生也想借舆论的力量,获得网友支持,跟着他一起谴责华住。

当然,肯定有人支持。

与此同时,也有不支持他的。在高先生口中,这是“全网网暴”。

19

操作14,

高先生看精神科。

因为维权之路,比较“坎坷”,高先生抑郁了。

7月3日,他在浙一医院做测测评表,结果显示

中度抑郁和中度焦虑。

后续在高先生的表述里,

说法每次都不一样

,“重度”、“中度”、“轻度”都出现过。简直是要逼死我这种看文本抠字眼的人。

还记得吗?6月26日住的酒店,7月3日已经确诊。

以我相当不充足的知识,短期有的是“急性应激”。判断抑郁不得有个“时长指标”吗,就是多久都不开心了。

总不能上周还挺高兴,这周就不高兴就算抑郁了吧?

20

在高先生的不断“维权”之下,华住起诉了。

7月27日,高先生突然收到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传票,得知自己被华住以名誉权纠纷起诉,9月2日开庭。

华住集团要求高先生全网删除视频,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1元并承担诉讼费。

21

操作15,

高先生找律师。

高先生委托了大家熟悉的周兆成律师团队出手。

在周律师的建议下,高先生坚决拒绝和解,同时将提起反诉,要求华住排查旗下酒店卫生安全,并向自己正式道歉。

周律师接了案子,媒体都是能采访到的。

这次的事,周律师表示:

“消费者行使对经营者监督批评的权利范畴”

,认为企业

“应当保有合理的容忍限度,不能轻易将消费者维权言论直接归为诽谤侵权”

22

操作15,高先生联系媒体。

8月25日起,高先生找媒体有了“收获”。

陕西华商报旗下的“二三里”首发。

后续,正观新闻、封面新闻、扬子晚报等都市媒体也对他进行了采访。

23

面对媒体采访,高先生说了还是“希望通过我的事情,能推动酒店床单等强制性一客一换。”

翻译一下,高先生认为“一客一换”需要推动,那就是意味着,

高先生还是认为6月26日住的全季,没给他换床单。

高先生的所有言论,全部围绕全季的床单没有进行“一客一换”。

床单有血≠床单没换。

你可以怀疑,但不能直接说就是就是就是。

对于酒店来说,指控他们不换床单,是最不能“算了”的内容之一。

个人认为,看到床单上有血,就到处说这个品牌的酒店都不换床单,属于“瞎说”。

所以,看到周律师说企业“应当保有合理的容忍限度,不能轻易将消费者维权言论直接归为诽谤侵权”。

我觉得超过“合理”范围了,也不是“轻易归为”。

当然,周律师很厉害,我们挺想看看开庭之后,周律师怎么证明这个床单没换。

24

华住一直没有公开说法。

我们从高先生给媒体看的起诉书里,才看到了华住的想法。

1)

造谣。

“酒店未更换床单”“被困电梯三五分钟”“硬把电梯门扒开”“总部失联120小时”等核心内容与事实不符,属于捏造、歪曲。

2)

煽动。

打造“农村户籍”“中度抑郁”人设,“夸张卖惨乃至造谣煽动博取流量”。

3)

侮辱。

拿“割韭菜”说事儿,“远超正常批评与维权的范畴,属于人格侮辱”。

4)

骚扰。

连续拨打的44通官方客服电话,“反复骚扰、施压原告客服人员”。

25

华住说的这几条吧,看着都是能举证的,并且应该已经保存好了证据。

华住之前没有公开发声,

但平台投诉都做了,基本上都成功了。

另外,12345的询问也接住了。

公关都知道举报不是容易的,

要有硬证据平台才会下架,要有很硬的证据平台才会处理账号本身。

26

注意,有证据≠要起诉。

绝大部分情况,能够通过协商解决,企业是不愿意走起诉的。

哪怕是手里握有绝对证据,哪怕知道自己会赢,也可能选择“私了”。

企业告个人,特别是知名企业告普通个人,有几个巨大的不利之处。

1)

舆论天然容易同情弱者。

要是遇上劳动纠纷、消费纠纷、网络侵权:企业起诉普通网民、员工,很容易被发酵成“大企业欺负普通人”,短视频、社交平台扩散,反噬品牌。

2)

法院支持的,告赢的。公众不一定认可。

LV给演过了。

3)

案件文书公开,会被同行、网友扒细节,带来二次舆情。

比如,小米法务说雷总说了不算。

4)

媒体可以跟进报道,事件上热度后,会带出大量细节。

这轮传播,媒体必有这张配图。带血迹的床单照片,正在全网满天飞。

媒体标题,也都带血。

这是一旦起诉,就得同步承担的。

27

知道上述这些,还是非要起诉,也有几种情况:

1)

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了,一定要让那个人付出代价。

2)

需要一个判决结果,来向公众证明事实。

也就是说,自己说什么都不好使,只有走司法程序,拿出个“过硬”的结论,才能把这个事情证明清楚。

3)

怕发生类似情况

,或者说以前已经发生过很多类似情况了,

要拿这个案例,作为一个宣告或示范。

28

我不知道华住内部对于不同顾客是否做了分类处置,还是对高先生采用了一事一议。

总之,在视频已经大部分举报下架、账号被禁、12345不支持的基础上,依然直接就丢了一个起诉出来,

属于不太常见的操作方式。

蹲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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