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20:06  浏览量:2

公告

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本院根据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5日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6年4月2日前,向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2A座写字楼7层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萱律师19009079835,李得意1736130605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2026年4月2日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4月16日(周四)北京时间11时在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站公路51号,如会议地点变动,将另行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5日

编辑/司宇 校稿/周雨

审核/艾尔肯·铁力克 审签/邓陈子涵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