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中信证券理财产品违规!获赔近3000万,富安娜:不排除继续上诉

发布时间:2025-12-25 22:02  浏览量:2

三年追讨终迎阶段性结果:富安娜诉中信证券理财纠纷案一审落槌,可回收本金近七成

2025年12月25日,正值年末收官之际,国内家纺龙头企业富安娜(002327.SZ)一则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再次将市场目光聚焦到三年前那场备受关注的资管产品逾期事件上。

公告显示,公司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已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法院判决中信证券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回款由双方按50%比例平分,同时判令两被告配合富安娜提取专户内未支取款项及利息。

这场被业内视为“资管产品嵌套纠纷”典型案例的诉讼,历经三年多的拉锯终于迎来阶段性成果。对于踩雷的富安娜而言,一审判决意味着其在“富安1号”理财产品上的本金可回收比例接近七成,有望大幅降低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判决尚未过上诉期,并非终审结果,富安娜明确表示对判决未完全满意,不排除继续上诉的可能,这场纠纷的最终走向仍充满变数。

回溯:千万理财逾期,龙头企业陷入资管陷阱

时间回到2021年,彼时资本市场资管产品种类繁多,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因看似“稳健”的收益属性,成为不少企业闲置资金保值增值的重要选择。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富安娜选择认购了由中信证券担任产品管理人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作为国内家纺行业的知名企业,富安娜的这一投资决策,在当时被认为是企业合理配置闲置资金的常规操作。

然而,好景不长,2022年3月19日,“富安1号”突然发生逾期兑付,原本承诺的固定收益无法兑现,本金回收也陷入停滞。这一突发状况,让富安娜的这笔投资瞬间变成了“烫手山芋”。公开信息显示,截至逾期发生时,富安娜在“富安1号”产品中的剩余本金高达1.06亿元,相关预期固定收益也未能如期收回,巨额资金的逾期对企业的资金周转和财务状况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在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富安娜于2023年8月正式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案自立案以来,便因其涉及金额大、主体影响力强,且聚焦资管产品嵌套这一行业热点问题,迅速引发市场高度关注,成为资管新规实施后同类纠纷中的代表性案例。

为厘清案件事实、明确责任划分,深圳福田法院在2024年先后三次组织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中信证券作为产品管理人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作为托管人是否存在过错、损失责任如何划分等核心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案件审理进程也因此受到市场持续追踪。

一审判决落槌:中信证券判赔近3000万,回款比例明确

2025年12月25日,富安娜发布的公告揭开了一审判决的核心内容,这场持续已久的纠纷终于迎来阶段性定论。根据判决书,法院对案件责任划分和资金处置作出了明确判定,核心要点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明确中信证券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中信证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同时,判决生效后,对于涉案“富安1号”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平分,且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其赔偿的2928.63万元为上限。这一判决既明确了中信证券当前的赔偿义务,也对后续可能的清算回款分配作出了约束,避免了后续因回款分配产生新的纠纷。

其二,厘清专户款项的提取事宜

法院认定,鉴于富安娜已从“富安1号”资产专用账户中提取559.02万元,且该资产专用账户还收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回款合计3583.71万元(该笔回款富安娜尚未提取),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应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前述款项及对应利息。这意味着,富安娜可通过专户提取的资金已明确,两被告需履行配合义务,不得阻碍款项提取。

其三,界定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责任

与中信证券需承担赔偿责任不同,法院未判决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承担赔偿义务,仅要求其配合富安娜提取专户款项。这一判定也符合资管业务中托管人与管理人的责任划分原则,托管人主要承担资金保管、清算交收等配合义务,在无明确过错的情况下,不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测算:可回收本金近七成,减值压力有望缓解

一审判决的出台,让富安娜在“富安1号”产品上的损失回收情况逐渐清晰。结合判决内容和公司公告信息,对富安娜可回收资金进行测算不难发现,其本金回收比例已接近七成,损失可控性显著提升。

具体来看,富安娜可回收资金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中信证券被判赔偿的本金损失2928.63万元;二是已从资产专用账户提取的559.02万元;三是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未提取的西部信托投资回款3583.71万元。将这三部分资金相加,富安娜可明确回收的资金约为7071.36万元。而根据富安娜公告,其在“富安1号”产品中的剩余本金为1.06亿元,以此计算,当前可回收资金占剩余本金的比例约为66.7%,接近七成。

此外,中信证券提供的“富安1号”管理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资管计划期末资产净值为7782.05万元。这一数据意味着,除了上述明确可回收的7071.36万元资金外,后续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清算回款空间。按照判决约定,后续清算回款将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五五分成,这也为富安娜进一步提升本金回收比例提供了可能。

财务层面,富安娜此前已就“富安1号”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2787.72万元。若一审判决生效且相关款项能足额收回,中信证券赔偿的2928.63万元已足以覆盖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这将对公司利润形成正向修复,缓解此前因减值带来的财务压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是否上诉、款项能否顺利收回等因素,仍可能影响最终的财务影响结果。

博弈持续:富安娜不满判决拟上诉,终审结果成关键

尽管一审判决让富安娜的本金回收取得重大进展,但这场纠纷并未就此落幕。富安娜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处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证券时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富安娜,公司相关人士进一步透露,对这一判决结果并未完全满意,不排除继续上诉的可能。对于不满的具体原因,该人士未详细说明,但业内猜测,可能与赔偿金额未达预期、后续清算回款分配比例等因素有关。毕竟,富安娜剩余未收回的本金仍有3500余万元,若后续清算回款不及预期,其本金损失仍无法完全覆盖,这或许是公司考虑上诉的核心原因。

截至目前,中信证券尚未就一审判决结果公开回应。作为国内头部券商,中信证券在资管业务领域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此次判决若最终生效,不仅需要承担近3000万元的赔偿责任,还可能对其资管业务的声誉产生一定影响。后续中信证券是否会提起上诉、如何应对判决结果,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此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作为涉案产品的托管人,虽未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履行配合款项提取的义务。后续该行将如何落实判决要求,确保富安娜顺利提取专户款项,也值得关注。

市场启示:资管纠纷判例具参考意义,投资者需强化风险意识

富安娜诉中信证券理财纠纷案作为“资管产品嵌套纠纷”的代表性案例,其一审判决结果不仅对案件双方具有重要影响,也为国内同类资管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司法参考,对资管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首先,明确资管产品管理人的勤勉尽责义务边界

一审判决认定中信证券需承担赔偿责任,本质上是认为其作为产品管理人未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产品风险,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这一判定进一步强化了资管机构的主体责任,警示各类资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需加强对底层资产的穿透式管理,充分披露产品风险,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厘清托管人与管理人的责任划分

该案中,法院未判决托管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承担赔偿责任,仅要求其履行配合义务,这一结果符合资管业务的监管要求和行业惯例,明确了托管人“保管者”与管理人“运营者”的角色差异,有助于避免托管人被过度追责,维护资管业务的正常运作秩序。

最后,提醒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

近年来,资管产品逾期事件时有发生,即便是看似“稳健”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也可能存在潜在风险。富安娜作为一家成熟的企业,仍未能避免踩雷,这警示各类投资者在进行理财投资时,需摒弃“刚性兑付”思维,充分了解产品底层资产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避免盲目跟风投资。同时,在遭遇投资损失时,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展望未来,富安娜与中信证券的这场纠纷仍将持续。若双方均提起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最终判决结果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出炉;若一方或双方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后续款项执行、资管计划清算等工作也将逐步推进。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场纠纷都将成为资管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注脚,为行业规范和投资者保护提供深刻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