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控制权清零,姜天武13.53%表决权登顶

发布时间:2025-08-14 10:43  浏览量:3

梦洁股份控制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8月13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显示,因表决权委托及放弃协议到期解除,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李建伟名下3975.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再委托给长沙金森,姜天武放弃的1.01亿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将恢复行使。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降至77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3%。姜天武与其一致行动人易浩合计持有1.01亿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3.53%,成为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国富变更为无实控人状态,同时不存在控股股东。

三年委托协议期满终止

2022年6月28日,梦洁股份原实控人姜天武、股东李建伟、李菁、张爱纯与长沙金森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上述股东将合计77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长沙金森,占当时总股本的10.17%。同时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规定,李建伟、李菁将其剩余合计7262.59万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长沙金森行使,占当时总股本9.6%。姜天武放弃其剩余1.01亿股股份表决权,占当时总股本的13.36%。

协议明确约定委托期限为36个月。2022年8月11日,股权变更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长沙金森拥有19.79%的表决权比例,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李国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因李菁持有的股份发生司法划转和拍卖,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有所减少。

2025年8月7日和8月8日,姜天武和李建伟分别致函长沙金森,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已满36个月,协议于8月11日解除。李建伟持有的3975.9万股对应表决权不再委托,与长沙金森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解除。姜天武持有的1.01亿股公司股份对应表决权恢复行使。

股权结构重新洗牌

协议解除后,梦洁股份股权结构发生显著变化。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变更为7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0%,不再是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姜天武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易浩持有公司股份9.47万股。姜天武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01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

公司表示,目前任一单一股东均无法通过其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董事会超半数成员选任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认定公司将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的变动,仅因表决权委托与放弃协议到期解除,相关股东拥有表决权的数量发生变化。

值得关注的是,湖南证监局曾对长沙金森的实控人认定问题提出质疑。警示函显示,李国富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彦茗均为自然人刘必安的股权代持方,且收购梦洁股份的大部分资金来自刘必安安排的相关方。湖南证监局责令长沙金森改正,在改正前不得行使表决权。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未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