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案”审判长接受采访:并非录音定罪,床单中检测出精斑
发布时间:2025-07-29 16:12 浏览量:2
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迎来了二审宣判的结果,还是维持原判,并且驳回了席某母亲郑女士的上诉。
这起案件在网上可谓是引发了不小的关注,不仅是因为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和争议性,而且席某母亲郑女士一直认为自己的儿子没有犯罪,坚持为儿子开脱。
但这一次二审依旧维持原判,无疑是打了席某和母亲郑女士的脸,而从审判长的采访中,我们也得知了案件的更多细节。
信息来源:新京报
案件回顾:一场订婚背后的悲剧
事情还得从23年1月说起,在山西大同,席某和一名女子经当地的婚介机构介绍之后开始谈恋爱,期间,席某就问过女方家对于彩礼有什么要求。
最后一起商量的是彩礼18.8万,再加上各种金银首饰、婚纱服装等,总共费用将近21万。
眼看两个人感情持续升温,席某母亲郑女士便提议说在五一订婚,按理说,订婚是人生大事,本该是喜庆的事情,可谁也没想到,这背后竟然隐藏着一场悲剧。
席某当时还签了一份协议,承诺如果婚前自己反悔,订婚时给女方的10万彩礼和金戒指不用退还,如果女方反悔,这两样东西需要退还给男方。
之后,席某一家人还承诺女方,结婚一年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两人订婚后,席某提出想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了女方的拒绝,没想到席某竟然直接不顾女方的意愿,强行和她发生了婚前性关系。
要知道,根据我国的法律,违背妇女意愿,并且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就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所以,在这名女子看来,就是席某把自己强奸了。
事情发生之后,女方的家属就希望席某可以尽快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女儿的名字,并且尽快给清剩下的彩礼。
没想到,这个时候,席某一家不愿意了,而女方在遭受侵害后,选择了报警。
或许也是想尽早解决这件事,24年5月4号,女方告知席某必须在5号之前和自己领结婚证,并且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于是,席某就在5号这天,拿着房产证来到了女方家里,没想到女方这个时候又反悔了,说什么都要立案。
之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收集证据,最终将席某某绳之以法,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然而,案件并没有就此结束。
信息来源:新华社新媒体 2023-12-25
一审判决后,男方席某及其家人不服,坚称席某没有犯罪,还坚持做无罪辩护。
信息来源:荔枝新闻
席某的母亲郑女士一直都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冤枉的,她之前就问过自己的儿子,儿子告诉他的是,自己根本就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
他们认为,这只是情侣之间的亲密行为,不构成犯罪,这种说法听起来荒唐至极,但法律是讲证据的,不是凭空口说。
女方在当时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但席某却强行实施了侵害行为。
尽管如此,男方仍然不服,案件进入了二审程序。
二审开庭前,网上出现了各种传闻,有人说这是一场“冤案”,有人说女方是为了彩礼才告男方。
这些谣言在网络上迅速传播,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谣言而改变。
二审审判长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明确表示,案件的判决是基于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程序。
他指出,虽然网上有关于席某被定罪只是依据一段录音的传言,但实际上,录音只是证据之一。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2025-03-26
除了席某和母亲郑女士的电话录音,还有女方以及女方家属的证词,以及女方当时报警,身上被采集到的伤痕,他们又发现了一个更重要的线索。
在席某家的床单上,检测到了席某的精斑和被害人混合的DNA,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席某某的犯罪事实。
信息来源:界面新闻 2025-04-16
审判长还特别强调,席某从一开始就完全不顾女方不愿意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意愿,强行实施了侵害行为,其实,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和他们是否订婚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保护的是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无论男女,无论关系如何,只要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律的公正得到了维护,正义也得到了伸张。
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二审宣判之前,郑女士面对镜头,还在哭诉说,自己的儿子以后该怎么活,以后要是在成家的话,该怎么和他的女朋友解释,这件事请对于他们一家来说,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网友的看法
这起案件不仅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网上也出现了各种声音。
有网友说,看前面还感觉男方确实存在强奸,但之后涉及到房产证和彩礼的问题,就感觉这就不是在谈恋爱,一开始就像是一场交易。
还有网友认为女方是不想闹翻,想早点领证,但男方可能认为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就可以随意拿捏女方,一直拖延,不愿意领证,最终才落得这样的下场。
甚至还有网友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了疑问,认为有DNA是正常的,但是关键就在于证明证明女方是强奸的,这个也要拿出相应的证据。
尊重对方的意愿是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无论男女,无论关系如何,都应该尊重对方的选择,不能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情。
可在这个案件里,席某的行为,显然是对女方意愿的严重侵犯,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女方的身体,更伤害了她的心灵。
而且,席某自己显然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把女方的意愿抛在脑后,强行实施了侵害行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这个案件中,席某不仅伤害了女方,也伤害了自己,他因为自己的无知和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大家认为二审的判决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