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士店长薅羊毛反被套?被判三年,案情曝光,网友惊呼看不懂!
发布时间:2025-06-01 19:20 浏览量:2
上海松江,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一位德克士老板涉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店长用消费券套现13.7万被判刑##一德克士店长用消费券套现13.7万#
据潇湘晨报报道称,事情还要追溯到2024年,有位顾客到店用餐时想核销“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当时我还不知道上海有这个活动,所以拒绝了,然后还被投诉了。”
夏某说,她从顾客处得知消费券可以从“闲鱼”购买,便想“薅羊毛”,她在“闲鱼”上购买消费券,果然成功核销,获得了补贴。
随后,夏某大量购买并核销“满1000减300”餐饮消费券。据她供述,她先联络卖家,再通过微信沟通,以每张76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消费券,卖家转账700元用于伪造流水,并发来二维码。
夏某在店里生成一张超过1000元的订单后,核销该二维码,就能收到300元政府补贴。扣除实际购券成本,每张能获利240元左右。
据司法机关查明,从去年11月9日到11月28日,夏某通过这种方式核销了459张“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骗取政府补贴13.7万余元。
最终,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这老板也是醉了,德克士一餐消费一千,然后一个店一个月就有400多笔这种消费,一看就有问题!
也有不少网友吐槽:上海这消费券也是搞笑,谁吃顿快餐花1000块?搞补贴完全脱离了大众,最后都便宜这些刷单的商家了!
还有不少网友感慨:请问那个店没干过,你们查的清楚吗?这办法根本就是错误的,直接发钱比这好使
也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看不懂,能不能解释一下,核销消费券怎么套现,他出券,你出货,这不是正常交易吗?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一、为什么吃快餐花1000元也算诈骗?核心问题在于订单真实性!
首先,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
本案中,嫌疑人夏某真为德克士的店长,每笔订单"消费1000元"纯属虚构,实际既没有顾客用餐,也没有真实商品交易,完全是通过伪造流水骗取政府补贴。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这就好比有人伪造住院记录骗取医保,虽然单据齐全,但本质都是"空手套白狼"。
二、评论区中不少网友提出疑问,13.7万为何换来3年刑期?
最高法《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也就是说,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诈骗3-5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量刑在3-10年。
本案中:从已经查明的事实,嫌疑人夏某犯罪金额13.7万远超3万门槛,伪造459笔虚假交易属于"多次诈骗";政府专项补贴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因此,从量刑层面来分析,法院最终判3年实刑+缓刑+4万罚金,既考虑了从重情节,也考虑到夏某认罪认罚、退赃从轻因素。
因此,这比普通诈骗案量刑更严厉,传递出严打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信号。该怎么样避免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呢?
不少网友提出建议,可以学习深圳的有关做法,设置"消费满减梯度"(如满50减15更符合快餐场景);
引入"人脸识别+实时定位"双重验证;
同时,建立"异常交易熔断机制"(如单店日核销超20张自动冻结)!
三、消费券制度存在哪些漏洞?普通人如何避免踩雷?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反应出消费券制度存在漏洞,核验机制失效:系统仅比对身份证、地理位置等表面信息,未核查真实消费场景
商户监管缺位:未建立异常大额交易预警机制(如快餐店频繁出现千元订单)
补贴设计缺陷:"满1000减300"这类高门槛券,天然容易催生虚假交易
给商家的警示:
✅ 拒绝"代下单""刷流水"等合作邀约
✅ 单日核销超过5张大额券立即自查
✅ 留存真实消费凭证备查
(本文法律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对此,您怎么看?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