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案】收钱不发货?小心线下购物被套路
发布时间:2025-05-28 09:30 浏览量:4
在数字化浪潮中,线上购物已经成为众多消费者的首选。而实体店始终以其不可替代的感官体验被消费者视为放心的选择,很多人倾向于在线下购买大家电等高价商品。然而,近日一起涉及职务侵占的案件提醒我们:在追求直观和便利的同时,也要警惕线下购物场景背后可能存在的陷阱,防止钱货两空。
【案情回顾】
2022年至2023年间,北京市大兴区某知名卖场的冰箱销售人员耿某,在收取客户货款后,利用客户不要求及时送货的机会,自行更改客户留存的地址,将冰箱寄给他人,再通过私留客户货款从中非法获利。大量客户在长时间未收到货物后向卖场反映问题,耿某的职务侵占行为才最终暴露。
大兴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耿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本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大兴区法院依法判处耿某职务侵占罪,并处罚金。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可感可触的线下购物虽然便利,但消费者们在交易过程中也需要小心“付款不发货”的陷阱。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交付货款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选择正规渠道支付:通过卖场的公共账户或POS机完成支付,避免将款项直接转给销售人员个人。
关注订单状态:如果选择延后发货,务必在卖场系统中持续关注已付款订单的物流信息,确保货物按期送达。
保留交易凭证:保存好交易记录、收据、订单信息等相关证据,后续如出现问题方便提供证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